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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结果
2018-12-14 A - A +

全国股转公司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和主办券商执业记录(201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对主办券商2018年11月的执业质量情况进行了评价计值,现将评价结果公布如下。

一、月度评价结果

本月共有102家主办券商参与评价,其中中信证券(山东)并入其母公司中信证券合并评价,东方花旗并入其母公司东方证券合并评价,申万宏源西部证券并入其母公司申万宏源证券合并评价,华泰联合证券并入其母公司华泰证券合并评价,实际列示98家主办券商评价结果(详见附件)。

43家主办券商评价点值在90(含)点以上,占比43.88%;34家主办券商评价点值在80(含)-90点之间,占比34.69%;12家主办券商评价点值在70(含)-80点之间,占比12.24%;9家主办券商评价点值在70以下,占比9.19%。

评价点值排名前五的主办券商为申万宏源证券、开源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并列第二)、东北证券、东吴证券。

二、负面行为记录情况

11月份共记录负面行为37条,按照《主办券商执业质量负面行为清单》中的调整系数调整后为36条,涉及27家主办券商。其中,推荐挂牌类0.5条,占比1.39%;推荐后督导类11条,占比30.56%;交易管理类19条,占比52.78%;综合管理类5.5条,占比15.27%。各类负面行为记录汇总见下表:

行为类别

清单序号

行为描述

调整后条数

推荐挂牌负面行为

1

通过BPM报送申请挂牌材料被全国股转公司受理处驳回。

0.5

挂牌后督导负面行为

13

日常业务未严格按照相关业务指南或通知等的要求进行办理。

5

16

对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备案材料未尽事前审查职责。

1

17

备案材料错误导致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在发函后重新出函。

1.5

18

对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线上或线下更正,且未尽事前审查职责。

2

22

因持续督导履职不力被全国股转公司有关部门出具监管意见函。

1.5

交易管理负面行为

26

在转让日的9:30未对做市股票发布买卖双向报价。

1.5

27

前次做市申报撤销或其申报数量经成交后不足1000股的,未在5分钟内重新报价。

16.5

35

其他不配合全国股转公司交易监察工作的行为。

1

综合管理负面行为

37

未在规则要求的时限内提交业务申请材料。

1

39

业务申请材料或备案材料中的关键要素缺失或存在明显错误。

0.5

40

未在要求时间内报送线上或线下月度业务数据表信息。

4

其中,负面行为记录数在2条(含)以下的主办券商25家,合计占总记录数的62.50%;负面行为记录数在2条以上的主办券商2家,合计占总记录数的37.50%。

主办券商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应自公示后的5个转让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复议,将复议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通过BPM系统上传并及时电话联系自律管理部(010-63889557)。

 

附件:主办券商执业质量月度评价结果(2018年11月).docx

 

 

 

全国股转公司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