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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转系统办发〔2021〕9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进一步做好复核工作,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委员会拟增补下列人员作为复核委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自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22日。上述期间内,各相关单位或个人认为有关人员不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规定的委员任职资格的,可以向复核委员会秘书处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应证据材料。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26号 全国股转公司法律事务部(复核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10-63884633
全国股转公司综合事务部(总经理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